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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省颁布: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电子耳蜗编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策

关注度:1702    来源:互联网    所属类别:保险百科    发布日期:2020/4/22 18:12:00

根据相关数据统计,我国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发病率超过1‰,由此推算,广西每年70万新生儿中,约有700名患有听力障碍,其中双耳重度至极重度听力障碍的患儿必须尽早植入人工耳蜗,才能正常听到声音、学会说话,获得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能力。目前,人工耳蜗设备费用每套约5万—20万元不等,给患儿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。

 

为减轻这部分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,让患儿尽早融入社会生活,4月14日,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《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等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19年5月12日起执行。


《通知》明确电子耳蜗植入术、电子耳蜗编程2个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植入设备“人工耳蜗植入体+言语处理器”,按每套不高于56500元的价格标准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按丙类医用材料管理;


低于56500元的,按实际价格支付; 超过56500元的,超出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;并明确支付标准根据广西高值医用材料集中采购情况适时调整。


 广西省颁布: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电子耳蜗编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策


参保患者年龄为1—14周岁(含14周岁);确诊为“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(好耳听力损失在80分贝以上,含80分贝)”,使用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效或微效,听觉器官发育正常,无蜗后病变;无手术禁忌症;未植入过人工耳蜗。


符合手术指征的儿童可以支付两套“人工耳蜗植入体+言语处理器”,一侧耳朵只支付一次。

 

本项政策的出台,充分发挥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效能,预计每年为全区重度以上听障儿童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2000万元,实实在在地减轻部分特殊群体就医负担,让广西更多的重度以上听障儿童早日回归有声世界,健康快乐成长、感受世界的美好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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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关键词: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   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   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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